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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台讯近年来,灵台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切实减轻农民负担,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,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。从2005年起,全县免征了农业三税,农业生产真正实现了“零税赋”。2002年至2005年,全县累计减负2346.4万元。今年以来,县上采取“指标统一下、资金统一管、补助一折发、服务一站办、收支一本账”的方式,将5107万元的退耕还林粮款补助、873万元的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全额兑现到农户手中,落实到位率达到100%,农民人均增收290多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