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灵台讯 (记者曹海英)2月22日下午,灵台县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顺利召开,会议在继续筹措资金重奖“十先百佳”先进典型的基础上,对今年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,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作出了更加细致的安排部署。
近年来,灵台县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“发展经济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”的要求,先后建成了小康住宅33处791户,配套建设了水、电、路、讯和温棚牛舍、沼气池等基础设施,农村整体面貌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。从今年开始,该县依托县区农村发展基础相对较好,农村产业开发潜力较大的实际,决心在农村主导产业开发、增加农民收入、农村环境整治和民主管理、农村小康住宅规划和建设实现新的突破,全县年内新建小康住宅400户以上,完成4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。
县上在总结以往探索出的一些好经验、好做法的基础上,集中人力、财力、物力,抓好典型示范和区域开发。县财政决定列支专项扶持资金,对没有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社,新建的小康住宅每户配套2000元,农行、信用联社要加大对农户小康住宅建设的信贷支持,各保证400万元的信贷规模;各职能部门都围绕小康住宅建设,发挥行业优势,搞好配合,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,不断加大建设步伐。